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902-3018

工程造价鉴定以定额作为标准

工程造价鉴定以定额作为标准

       所谓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部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和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诉讼仲裁活动中所涉及的工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就其本质而言是因委托而产生的专业行为,而非行政、司法行为,即不是国家行为,其公正准确程度并不取决于鉴定人员行政权力的大小,而是鉴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包括造价、政策和法律)和职业道德水平。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具有合法、公正、客观、科学的特点。
       其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合法、独立公开;客观、科学、准确;文明、公正、高效。
       工程造价司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等律规定;及双事签订并经备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含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合同文件)、变更文件(变更单、洽商单、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或者计价其约定、《高民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律问题解释》、定额等依据。


联系我们

联系人:创信总工程师

手 机:19136306726

电 话:400-902-3018

邮 箱:sccx@sc-cx.com

公 司: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成都天府二街蜀都中心1号楼6-7楼